男人视角
     我的所有文章版权放弃,可转贴,可散发,可抄袭,可复制,可被任何媒体拿去用,可被任何人引用到任何文章中去,本人分文不取。只要你还记得我。


歪酷博客
« 上一篇: [原创]我的人生感悟 下一篇: 请允许我悄悄的爱你 »
古梦 @ 2004-11-29 18:16


    大家都看过动物世界吧,不管是食肉动物,还是食草动物,它们撕杀着,血腥而残酷,就是同类也是你争我夺的。每当我们看着一幕幕的惊心动魄的追逐,咬断喉管,一个个活灵灵的生命消失的时候,也不免落下伤心的泪。其实,这就是动物界的弱肉强食的自然法则。

  动物们自觉地遵守这法则,繁衍生息着。我们人类也是动物界的一员,虽然我们是动物界的统治者。我们可以灭绝一个物种,也可以泛滥一个物种。人类为了自身的利益,破坏着这自然法则。狮子虽然惨杀了一只鹿,吃饱了,就会象羊一样温顺,它满足了。而人类则不然,没有满足,更多的是占有。

  人与动物根本区别是人类有了社会性。本来人性就是动物性,是自然法则。可是,社会性与动物性无时无刻地不在冲突着。

  人就是动物,但人不承认。最高明的人也就称自己是高级动物。

  人有人言,兽有兽语。人为了区别于动物,说狼有狼性,狗有狗性,,把所有的动物都说成兽性,把自己说成人性。岂不知动物们把人叫做屁性也未可知。人不懂兽语,自誉清高,把自己美化了。   自古许多专家学者都在努力把人和动物区别开来,给人下了许多定义,说什么人能直立行走,人能思维,人能制造工具,人有文字等等许多与动物不同,后来发现人与动物最大的不同就人有社会性。
  人与动物的区别在于,人类有文化传承,动物们没有。它们最多是基因的传承,人类不但有基因的传承,还有文化的传承。


 “人”是社会的人,脱离了社会,就不能称作人,那就应该称作高级灵长目动物了。
  人之初,性本善?性本恶?
  咿呀学语的婴儿,有为自身的生存而必有的自私的“恶”的本能,也有爱父母爱兄弟姊妹的“善”的天性。他在成为社会的“人”之前,其善与恶的本性都与动物无异。毕竟人是从动物进化而来的。你能孤立地说一只狼或者一只兔子是善还是恶吗?
  单纯地讨论人性本善还是本恶都没什么意义。
  通过社会的人的教化和环境的影响,婴儿才逐步成长为具有社会性的人。他的一切行为和思想,自觉不自觉的受到法律和道德的约束和规范。原始的善与恶大多得到社会的剪裁和修整。从某种角度上,我更认同基督教的“原罪”说,因为可以把“原罪”看作是人的某些动物性的本能不被社会所接受的一部分。那么手册所讲的“真”,我们可看作是原始的真,这或许真的很“真”,但在社会中就不一定能被人们的理念所包容了。

  善与恶的最根本的标准是什么?
  电视连续剧《雍正皇帝》,写的是几个皇子为争夺皇位而钩心斗角的故事。大家在看的时候,为什么总是偏向于四阿哥一方呢?他和其他的几个皇子的身份没什么不同,而且他们的最终目的也是一样的呀。其原因就是四阿哥想着的是大多数百姓和这个国家,而另外几个阿哥想的只是他们的小团体。
  

  答案出来了:是否为尽量多的人谋幸福。这就是人们评判一个人的优劣的唯一标准。这是一个放之四海皆准的硬道理。正所谓“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最根本的利益。”比如舍己救人的行为,不论是在社会主义国家还是在资本主义国家都是会受到人们的赞赏和钦佩的。对待群体这样,对待个体也是同样的道理。夫妻之间,为对方付出,这样做才是对的。再比如我和你,如果你认为我这个人不错,那我肯定是有意或者无意地做过让你或让别人高兴的事而已。“要记住,人是为了别人而活者的。”(爱因斯坦)。
   

  像天地间的一切生灵,人只是地球上的一种动物,一种与其他动物平等相处的动物。人类依靠泥土、阳光、空气和水就可以生活,过多的工业生产是不需要的,生命的美丽就在于生前能充分享受大自然,死后都复归于泥土,完成这一自然的循环;像深海鱼类和鸟类相安无事一样,人类也应如此。人类至多只需要进行文化交流,人类的文化也应该尊重多样性,回到古朴的状态,回到没有谁优谁劣之分的状态。不要问什么哲学问题,让宗教淡出人类的思维,人类的精神世界不需要因文化差别形成不同群体;像动物之间用人类听不到的次声交谈、用优美的肢体语言说话一样,人类在进行自身建设时,也不要惊扰其他动物,更不要强行掠夺自然界。所谓自身建设,就是按照人类本是“精神动物”这一独有和无法改变的事实,最大限度地创造精神财富,而不是在物质财富中迷失了本性。正因为人类是天地间惟一的精神动物,人的“进化”的主要指标就不应该是物质财富的增加,而应是精神世界的快乐、悠然和高尚、无私。






评论 / 个人网页 / 扔小纸条
* 昵称

已经注册过? 请登录

新用户请先注册 以便能显示头像及追踪评论回复

Email
网址
* 评论
表情
 


 

分类小组论坛
杂谈 , 娱乐、八卦 , 文学、艺术 , 体育 , 旅游、同城 , 象牙塔 , 情感 , 时尚、生活 , 星座 , 科技

请注意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 如威胁到本站生存, 将依法向有关部门报告, 同时本站的相关记录可能成为对您不利的证据.

相关法律法规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
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
计算机信息系统国际联网保密管理规定

日 历
网志文件夹
· 所有网志
· 古梦玩家说
· 无聊情感说
· 冷眼看世界
· 杂七杂八说
· 未分类
搜 索
友 情 链 接
· 歪酷博客
· 管理我的Blog
· 古梦时尚
· 朋友的博

订阅 RSS

0009687

歪酷博客